《餐飲業經營管理辦法(試行)》發佈近一個月,記者走訪海口部分餐廳
  你吃或不吃,包廂費得交 你喝或不喝,茶位費照收
  本報訊 11月1日,商務部和國家發改委聯合發佈的《餐飲業經營管理辦法(試行)》規定,禁止餐飲經營者設置最低消費,否則將面臨最高3萬元的處罰。這一規定發佈近一個月,記者走訪海口多家餐飲企業發現,大部分餐廳大堂內已經不設最低消費,但部分餐廳包廂仍存在最低消費,還有一些餐廳按人數或按座位,收取“茶位費”。
  記者 羅安明
  “包廂費就是最少要消費這麼多”
  近日,有市民反映,位於海口龍昆南路的一家咖啡廳,包廂內設置最低消費,金額就寫在包廂內牆壁上的一塊牌上。昨日,記者來到龍昆南路與坡博路交叉口的果嶺軒咖啡廳走訪,在牆上並未發現最低消費金額的字樣,但服務員告訴記者,他們這裡的確有包廂最低消費,金額分別為大包廂128元,中包廂98元,小包廂68元。“包廂費就是你最少要消費這麼多,小時費另收,白天6塊錢一個小時,下午6時以後9塊錢一小時。”服務員介紹。記者問包廂費包含什麼服務內容,服務員說,可以點咖啡、小吃等,比如128元的包廂,可以看菜單點價值128元的吃的東西,如果點不夠也按128元收費,如果超出128元,超出部分另付。
  在龍昆南路的布拉格餐廳二樓大堂內,未設立最低消費,當記者問有沒有包廂可以吃飯,工作人員帶記者來到位於三樓的各式包廂。“這些包廂可以打麻將,也可以吃飯。”工作人員介紹,包廂“基本消費”分別為68元、88元、108元、118元和168元。如果在包廂內打麻將,除了收包廂費外,另外按時段不同收取8元/小時、12元/小時或20元/小時的小時費。工作人員還稱,在包廂內吃飯除了按菜單點飯菜,還要另外交小時費,收費標準和打麻將的一樣。“比如中午12時,你在這點了200元的飯菜,吃飯吃了3小時,那麼將要收費224元。”
  “不喝茶可以,但要交茶位費”
  除了餐廳包廂設立最低消費,還有一些餐飲企業,在大堂內按座位或人頭收取“茶位費”。昨日上午9時多,記者來到海口南海大道一家酒店二樓餐廳,服務員告訴記者,餐廳早餐不設最低消費,點多少是多少,不過按人頭收取每位3元的茶位費,提供一壺茶水。記者問“不喝茶可以嗎?”服務員說可以,但茶位費還是要交。
  在海墾路避風閣映水堂餐廳,服務員介紹,他們這裡已經沒有最低消費,但仍設8元錢的茶位費。“最低8塊錢一個位,吃簡餐的話都會超出的。”服務員稱,菜單上奶茶等飲品一般單價都在15元以上,除非是夏天過來點礦泉水或雪碧等飲料,否則很少人消費低於8元茶位費。
  部門:《辦法》沒有實施細則
  據瞭解,11月1日以來,海口市商務部門已經受理了4宗關於餐飲企業設立最低消費的投訴。
  昨日16時30分,海口商務綜合執法支隊執法大隊王副隊長與記者來到果嶺軒咖啡廳核實情況。他表示,目前海口一些餐廳或茶藝館設包廂費即最低消費的情況的確還存在,尤其是這些場所的棋牌室和麻將室,設立較普遍。但目前《餐飲業經營管理辦法(試行)》才剛剛出台,沒有具體的實施細則,對於此類行為,應該做出怎樣的處理,他們將回去進行研討。  (原標題:你吃或不吃,包廂費得交 你喝或不喝,茶位費照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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