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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位人事勞動專家向記者證實,由人社部負責的央企薪酬改革落實方案有望在整個國企改革和收入分配改革的大框架中率先破冰。“人社部已完成相關方案的制定工作,預計會在今年年底對外發佈。”上述人事勞動專家表示,該方案將重點對行政任命的央企高管人員以及部分壟斷性的高收入行業的央企負責人薪酬水平實行限制。(11月17日《每日經濟新聞》)
  央企薪酬改革落實方案將重點對行政任命的央企高管人員以及部分壟斷性的高收入行業的央企負責人薪酬水平實行限制,這是對的。這些高管與那些薪酬市場化調節的企業高管不同,他們的薪酬與其經營效益不掛鉤,他們掙多少往往自己說了算。由於其所在企業的壟斷性,其所在企業沒有絲毫市場和經營風險,穩賺不賠,這些高管閉著眼睛也能撈金。
  同時,這些高管不是通過市場經營業績競爭上崗的,而是行政任命的,沒有經營業績上的壓力,乾幾年或乾不好,拍拍屁股走人,官照當不誤。這些高管一手拿著高薪,一邊享受著行政級別的待遇,兩頭通吃,好處都被他們占了。因此,他們拿“天價”高薪,公眾及企業員工不服,會產生分配不公的負面效應,影響改革動力的進一步迸發。對這些高管“限薪”也是調動國企改革積極性之必然。
  但僅僅對高管“限薪”是不夠的,這些人是否還有可觀的非薪酬收入即灰色收入?這類收入如何處置?應當看到,包括超發獎金、公積金、補貼、福利費等在內的灰色收入在這些高管的收入中占有相當比重。從近年來國企公款消費情況看,企業高管憑藉手中的權力,成了公款消費的主體,增加了企業的經營成本,擠占了企業的利潤空間,等等。因而,在對其“限薪”的同時,還必須對這些高管限權,規範相應程序,讓制度管事。
  文/於文軍
  
  (辣味時評,一掃就行!歡迎各位親愛的作者關註紅辣椒評論官方微信!同時官方微信平臺將不斷推薦展示優秀作者!)  (原標題:僅僅對某些央企高管“限薪”並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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